




使用壓力容器的注意事項
1.不準在有壓力的狀態下試圖拆卸壓力容器上的任何部件;2.不準對壓力容器作任何的剛性固定和連接;3.不準在超越壓力容器使用條件的情況下使用壓力容器;4.不準壓力容器在使用時有任何泄漏或端板組件常處于潮濕狀態。5,嚴禁超溫、超壓運行;6,經常檢查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發現 有異常現象,如;工作壓力、介質溫度、壁溫超過許用值且不能使之下降;受壓元件發生 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缺陷;7,安全附件失靈,接管斷裂,緊固件損壞時,應采 取緊急措施,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8,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取得相關資質,方可獨立操作。9.日常使用中應進行相關維護、檢查,并進行定期檢驗。
國家的技術法規是國家為保證壓力容器產品的安全而設立的強制性法規,任何其管轄范圍內的產品都必須遵守它的安全原則;技術標準是推薦性的,規定保證壓力容器安全所相應的產品質量技術指標,但標準所規定的技術指標應該符合技術法規的安全原則,可以指導壓力容器的設計、建造、檢驗和驗收,是壓力容器產品建造和貿易中的技術評價平臺。因此,技術標準與技術法規應該是總體協調的,但在作用和其它方面是有區別的。